项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完成单位:风景园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要完成人: 王磐岩、徐波、刘冬梅、周进、郭竹梅、李梅丹、张晓军、李勇、边光、吴璀兴、牛萌、黄建、王忠杰、赵峰、粱治宇、于静、廖聪全、师卫华、蔡文婷、刘文栋、吴岩、汪淑英、蒋婵贞、樊崇玲、曹迪
起止时间:2010年1月至2016年4月
成果简介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确定的各类绿地和系统区域控制的控制线划定,以及绿地管理。
该规范是对《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深化细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规定了绿线的三种类型以及各类绿线的划定范围。城市绿线将城市其他绿地与城市禁止、限制建设地域的生态控制范围结合,纳入城市绿线划定,统筹管理。
生态可控制线是绿线的特殊类型,与现状绿线、规划绿线一起,共同形成对城市绿地的保护控制。生态控制线划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规划区范围内非建设用地中具有城市生态保障、防护隔离、休闲游憩、苗木生产等功能的各类生态区域。
明确绿线划定的各个阶段,绿线划定在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不同阶段的内容和深度明显不同。总体规划阶段绿线划定是基础,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的绿线是总体规划阶段绿线划定的实施深化,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绿线是对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绿线的补充落实。
规定各类绿线的划定阶段由于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内容和深度上不同,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适宜在城市规划各阶段逐步划定。生态控制线位于规划区非建设用地,适宜在城市总体规划阶段划定。
成果应用情况与效益
随着城市的迅猛发展,城市绿地保护与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城市绿地资源受到威胁,绿地被侵占,置换或改变性质的现象时有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2年11月1日起颁布实施《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003]112号),提出“绿线”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划定绿线要以管理城市绿地为主要功能,这是现代化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的出台,旨在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针对城市绿线划定儿制定的本技术规范,就是要对城市绿线划定进行科学的技术指导,这对落实《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有效管理城市绿地,保护绿化成果有着重要的作用。通过城市绿线的划定,规划、控制,有效管理城市绿地,保障城市绿地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