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完成单位:总工办 环卫中心 环境院
主要完成人:郭祥信 徐文龙 王敬民 陈 冰 翟力新 屈志云 刘 涛 蔡 辉 黄文雄
张 波 吴 剑 赵树青 刘 畅 徐长勇 颜廷山
起止时间:2009年1月至2017年6月
成果简介
本规范是以环境卫生设施基本功能、环保和安全要求为主要内容的全行业全文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设计、施工以及运行管理中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包括十三个章节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环境卫生公共设施、清扫保洁及除雪、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生活垃圾生物处理、粪便收运与处理、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管理与处理和渗沥液处理。
该规范是环境卫生行业最顶层的强制性规范,规范对环境卫生各分支领域均提出了技术要求,这些技术要求条款是保障环境卫生工程和设施有效发挥其基本功能、避免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所必须遵守的。其创新点包括:
1、首次要求将环境卫生设施的规划纳入城市区域性详细规划中去,有利于环卫设施的选址落实。
2、首次提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垃圾收集站和转运站应具有分类收集和分类转运功能。
3、首次将填埋场雨污分流功能要求作为强制性条文写入本规范。
4、对填埋场第一层垃圾的填埋操作提出了防渗层保护的措施,可有效避免填埋操作对场底防渗层造成破坏。
5、对垃圾填埋堆体内水位控制提出了技术要求,可有效减小渗沥液对地下水的污染以及垃圾堆体滑坡的风险。
6、对生活垃圾焚烧炉工况保障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监测断面和监测点、助燃燃烧器功率的要求。
7、对焚烧炉启停炉期间垃圾入炉时机提出了明确要求,避免低温下烧垃圾的现象。
8、对建筑垃圾的填埋处理提出了对堆体稳定性进行评估的要求,以避免滑坡事故的发生。
9、对垃圾渗滤液膜处理后的浓缩液妥善处理提出了要求,避免浓缩液排放造成污染。
成果应用情况与效益
该规范颁布以来,在环境卫生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该规范适用于城乡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领域的规划、技术咨询、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以及政府监管。规范的应用有效减少了环卫行业的居民投诉、污染事件以及安全事件的发生,产生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